為維護良好網絡環境,依法打擊網絡謠言、網絡暴力,膠州市公安局持續加強打擊整治力度,依法查處造謠傳謠違法行為、網絡暴力行為,及時清理網絡謠言、網絡暴力有害信息,全力維護網絡空間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。
近日,網民徐某因與鄰居李某存在糾紛,遂在某網絡平臺發布信息辱罵、誹謗李某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,公安機關對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,及時消除了不良社會影響。
法律鏈接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,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
(五)多次發送淫穢、侮辱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、偷拍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。
警方提醒: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廣大網民要遵守法律法規,做到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!對于編造、傳播、散布謠言、網絡暴力的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!